美國一對情侶要結婚了用家中的寵物犬作伴郎,雖然牠未必知道主人在做什麼,但在整個過程中也十分聽話。說來有些人在認識了男朋友或者女朋友之後,會因為對方討厭動物,而把家中的寵物棄養!可是,一個連你的寵物也不能接受的人,你真的可以跟他一起度過人生嗎?即使可以,又有什麼意思呢?不要說為愛情放棄了什麼就是為大!如果對方討厭的是你的家人呢?難道也要放棄才是愛他?那些什麼也容不下的人,值得誰去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