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買書,看完之後就放在家中,不會再動;有些人買書用來做家中擺設,放在書架上根本從來不會拿來看!把那些只會買,不會看的書的價錢加起來,究竟有多少呢?一定不及圖中的這一本,買家一定是只會買,不會看,即使看也看不懂,最後捐給了博物館,讓人去望的手抄本古董聖經吧?它的價錢超過2億港元!應該是世界上最貴的書之一了吧?它的新主人把它捐給博物館展覽,是出於真心?他會不會覺得自己寫樣做之後,將來一定可以上天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