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洲有一個女子跟老公離婚了,竟然聯絡四年前替她拍婚禮照片的攝影師,要求對方把當年的費用退還給她,讓她可以展開新生活,因為她認為那些照片已經沒有意義了!那個攝影師當然不會答應!她說要提告人家,人家才不怕!這件事可能反映了她離婚的原因!如果離婚的時候,可以向婚禮攝影師要求退錢的話,伊利沙伯泰在她的一生之中,又可以退回多少錢呢?新聞中的那個女人如果買了衣服,一段日子之後,她自己發胖了,穿不下了,又會把衣物拿回時裝店去想退錢嗎?世界上有很多人的思想是不講邏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