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青糰,即是香港人叫的茶粿,造成一百四十四隻麻雀牌的樣子,然後真的用來打牌,打完之後,曾經「食糊」的人要把它們吃掉,可以嗎?除了麻雀之外,造成象棋的形狀也可以,下棋的過程中,如果可以「食」,那就可以真的食了。對了,據說曾經有大臣跟西太后下棋,因為吃了她的一隻「馬」而被殺!如果當年用的棋其實是可以吃的點心,結局會不會不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