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中所提到的那對男女分手的原因,並不是容祖兒,女方並沒有因為自己不算欣賞容祖兒,而阻止男友做容祖兒的歌迷!他們分手的原因不是男方去看了容祖兒的演唱會,而是男方帶著第三者去看!不要以為只要沒有跟第三者一起看容祖兒的演唱會,男方一腳踏兩船的情況就可以繼續!正如許冠文在「棟篤笑」中所說,老婆或者女朋友,是一定會知道老公或者男朋友,除了自己之外有其他女人的!什麼時候才會知道?只是時間的問題!瞞得一時!瞞不得一世!所以,專欄的標題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