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立例,把結婚的時候女家可以收的禮金的上限,設為五萬二千元,酒席的上限設為二十圍,沒有本事娶老婆的男人會否大幅減少呢?也未必!因為如果在禮金和酒席上也設了上限,出得起的男人多了,選擇權會依然在女人手上!如果是同樣可以出到「上限數目」的男人,想娶老婆,就要在其他方面決勝負了。現在依然有些人非常在意能否傳宗接代,但其實是否每一個家族也有可以遺傳的優點呢?如果有的只是不良和不足,有何苦要傳?要接呢?難成佳偶,勝於慘成怨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