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女人在寵物店偷了一隻價值二萬多元的約瑟爹利小狗,結果被捕了!小狗也尋回了,沒有受傷。案件會在下月尾才宣判,這段期間被告要還押!她在偷狗的時候,跟所有犯罪的人一樣,以為一定不會被抓到嗎?她為什麼要把小狗偷走?想偷回家養?想偷去賣?如果喜歡小動物卻買不起,養不起,看看就好。因為偷狗而入獄!她會後悔偷狗?還是後悔被人抓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