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寧教人打仔,莫教係分妻!」,可是,事件中的這一對夫婦,是不是應該分開一下呢?老公在香港是銀行經理,到了英國之後收入大減!再加上沒有去特賣場買東西!以及在妻子摑他一把的時候打回去!就要被插一刀嗎?妻子壓力大,就可吵了嗎?可以打人嗎?可以用刀傷人嗎?真可怕!這一對夫婦在英國的生活,跟他們預期的有很大分別!他們預期的生活又是怎樣的呢?以為在英國仍然可以是中產階層,只是語言不同了這麼簡單嗎?簡單的是他們的頭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