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情人節,在香港有些人可以用圖中的方式,向自己的另一半示愛,地點在維多利亞港的海旁。有人會覺得浪漫嗎?但這似乎破壞了香港的夜景!如果要這樣做,花費要多少呢?如果男方真的出得起錢,用那一筆來買實體禮物,是不是更好呢?不要說我市儈,可以留下來的東西,怎樣也比用錢堆砌的表白實際吧?有人覺得這樣表白可以拍照留念?是的,不過,在這一個連照片本身也不是實體的年代,照片的價值和珍貴度已經大不如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