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小女孩省下了數個月的零用錢,想在金行買一件首飾給媽媽做生日禮物,結果錢還是差一點才足夠。店員見她孝順,給她打了一個折扣,她才可以買到東西。其實同樣的事情,也發生過在香港明星薛家燕女士的子女身上;他們小時候合資了七百港元,在金行買了一個心形的金吊墜給媽媽。七百港元,比新聞中的四千多泰珠更少!當時的金價和現在不同吧?當年因為太貪吃了,用太多零用錢來買東西吃,所以合資了很少的那個胖小子,現在已經成家立室當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