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專欄作家在文章中提及最離譜的騙人行為,他見過有人對公司的同事表示,有親人過世了,同事們籌了一點錢作為心意,當事人也按照習俗以糖回禮;誰知兩星期後,那個大家都以為已經不在了的「同事親人」竟然到公司找人了!大家才知道被騙!相對於以上的事,有藝人會覺得以離婚來催谷人氣並不算離譜嗎?明明是女當事人在網上哭訴!轉過頭來卻說是有人瞎寫?事件中的夫婦的智商究竟有多少?他們有沒有聽過《狼來了》這個故事?當老公的以為這樣做,日後仍然可以美好的形象,接很多工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