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作家說現在的年輕人不受教,也許是吧?我也有一些經歷:我曾經幫一名小學女生補習,在那一個學期,她拿了《進步獎》,但可能她不喜歡我的教法吧?後來,她的父母給她換了另一位補習老師;據我所知,她後來的學歷並不算高。我在一些論壇上,表示希望年輕人們不要常常用錯別字,有人說我既然不是老師,就不要多管閒事!又說大家只是不小心打錯字罷了!但其實,不小心打錯字,跟不懂打字而隨便打個同音字便算,難道是沒有分別的嗎?有一位年輕的教師跑出來說,她自己受過專業訓練,有使命感,不希望不專業的人僭越!可是,是她自己說的,要教中文的她,連「橫戌、點戍、戊中空」也未聽過!有一名年輕人要替年宵市場弄海報,卻把上面的字寫成了「年霄市場」!還直氣壯地說:「看得明白就可以了。」,不想改!我問他:「如果看得明白就可以了的話,“銷”字更易明,是賣東西呀,你去用吧。」;他才不情不願地改正為「年宵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