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出之條》中,其中一項是「不敬翁姑」,所以家公和新抱的關係是「翁媳」,不是「爺媳」,只要不離婚,家翁永遠是家翁,媳婦永遠是媳婦!高學歷的女子竟然連這個都不懂?難道古代人說「女子無才便是德」,在一定程度上是對的?連一些親戚關係在中國怎樣稱呼也不清楚,不要裝模作樣,貽笑大方了!另外,所謂《七出之條》,其實也不是可以隨便用的,當中「無所出」那一項,如果老公不是幾代單傳的獨子,而是有兄弟和叔伯子姪的,即使老婆無所出也用不上!如果有惡疾的,是跟老公一起捱過窮的原配夫人,即是糟糠之妻的話,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