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用普通話說,讀音似「我愛你」,可是,如果用廣東話說,讀音便會變成似「唔要你」!那麼,改成「吾要你」,便不會那麼可怕了嗎?未必,因為想要,不等於真的會愛!而且還要看看那個自稱「吾」的人是誰。另外,有些人會把今天當成情人節,那麼,如果用$520去買禮物給情人,可以買到什麼禮物呢?送禮的結局會是甜蜜?還是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