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的卡通人物經過多年,出現了很多不同的版本,我曾經表示只喜歡其中一個。有人憤憤不平地指責我這樣是不配當fans的!即使愛一個人,如果對方在沒有經過你同意的情況下,跑去整容!而且是完全失敗了!樣子變得非常難看!你是絕對有權生氣的吧?即使要分手,也未必會人人也說你過份!對不對?何況只是喜歡卡通人物?沒有必要發誓:「不管它變成什麼樣子!我都會那麼喜歡它!一生一世!」吧?曾幾何時,香港人有一大堆人爲了換購卡通狗公仔,天天排隊吃快餐,甚至吃到喉嚨痛!要看醫生!今次,那隻卡通狗變成圖中的樣子了,要在便利店買東西才可以換購的,又會有很多人搶著要面目全非的它嗎?如果對它不夠專一!長情!情不變!難道又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