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中的話題最近也煩到我了!喜歡那十二塊「玻璃碎」的人,真的認為全城也要認同「玻璃碎」很紅,世界上才有正義嗎?即使認為他們會繼續紅的所謂k o l,也只是敢肯定他們會再紅兩年罷了!有實力的藝人受歡迎,是會受到時間限制的嗎?不會。再者,有人炒「黃牛飛」!有人以假的演唱會門票騙了萬元!是好事嗎?不是;十二塊「玻璃碎」會得益嗎?不會。有人「包起」電車,又大賣「生日廣告」,十二塊「玻璃碎」會得益嗎?不會。至於有傳「玻璃碎」們不夠錢買樓,如果他們拍廣告的時候,他們的公司抽佣抽得多的話,不出奇;不過,捧他們出來的電視台雖然好像賺了很多錢,但仍然不願多拍自家的製作!他們的廣告也要買airtime,在TVB播出;真是「得鏡者得天下」嗎?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