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錢的人不停要錢固然醜陋,不過,香港有些事情更加醜陋!例如最近有些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偶像,而不停惡意攻擊其他藝人!手段跟瘋子!流氓無異!他們認為那樣做,真的可以維護自己的偶像,打擊其他藝人嗎?我也曾遇到一個這樣的人,因為不滿我的言論而跑來騷擾我!是留下惡言!不斷滋擾的!網友之間更加相傳,有人被那個傢伙用這樣的手法逼得自殺死了!那傢伙雖然已經在網上臭名遠播!但卻對自己的行為不亦樂乎!可是到頭來,她喜歡得瘋狂的舞台藝人拍檔,兩個都有傷有病!不能再演出了!所以,不要因為狂愛某個人而作孽!可能會報在所喜歡的人身上的!會喜歡一些藝人其實也是緣分,不要讓這種緣分變作孽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