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有一名八歲的小朋友用四天的時間,寫出和畫出了一個由聖誕樹上的星星爆炸而引起的,穿越時空的小故事,然後偷偷把只有一本的作品,放在圖書館的書架上,結果大受歡迎,很多人借閱。圖書館的負責人鼓勵他創作其他作品。故事完全是他自己一個人的創作嗎?愛人不會知道答案。可是如果同樣的事發生在香港,會怎麼樣呢?做同樣的事的人的作品,一定會被圖書館的管理人員當垃圾丟掉!並會暗罵他們亂來!妙想天開!害別人要做無謂的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