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作家由快餐店的食物想到人生,說如果要做一個人人都喜歡的人,就會失去自己性格上的特色個性,變成好像快餐店中,一些很「大路」的食物一樣。其實她錯了,即使是快餐店中一些很「大路」的食物,也不會是人人也喜歡的。即使不討厭吃它們,也不代表就是喜歡。世上也不會有任何一個人,是人人也會喜歡的;比如我曾經聽過有人表示,相對於卡米拉,他更加不喜歡戴安娜王妃!又例如在香港其實有不少人,是討厭「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