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中醫師在專欄中說,有兩個體味很重的病人到她的醫館求診,卻因為對她的說話感到不滿,而在醫館脫下上衣!以飲水機中的水來洗衫!洗澡!最後更不取藥!不付診金便走了!害她要把整部飲水機換掉!花了九千元!講完事件後,她推介自己新購入,打算出售的純天然止汗用品,說要令兩個人後悔莫及。在正常情況之下,如果遇到那樣的事件,不是應該報警,告那兩個人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並向他們追討換飲水機的損失嗎?如果她為了做生意,而編出這樣的故事來!太誇張了!有多少人看了會相信呢?即使假設事件是真的,那兩個人看到了她的專欄,也不會後悔;因為他們根本不信她!而且,她不報警,是縱容了那兩個壞人!所以,不論事件是真是假,她也有不對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