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新人開宴,一共96人參加,由於有上限40人的限聚令,所以有56人要"外賣自取",不在宴會上吃。新人投訴了。可是,如果不是那樣安排,又可以怎樣呢?莫非宴會要分三天舉行,一天接待32人?抑或是分開2、3、4樓,一層32人呢? 沒有更好的方法之前,不要只懂批評別人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