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指,日本有三對依照當地的法律是不可以註冊結婚的情侶,一共是四男二女,申請結婚被拒絕了,於是入稟法院要求日本政府賠償每兩人600萬日圓!因為他們的婚姻自由被剝削了!其實,他們一早知道不會被允許結婚的吧?仍要申請,告上法庭,是為了愛抑或是為了錢?似遙滿那麼有錢,可以富裕地自給自足的,果然是超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