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運動品牌Nike副主席兼北美地區總經理赫伯特(Ann Hebert),因為其兒子利用她的信用卡炒賣公司大量限量版球鞋,懷疑涉嫌利益衝突,於周一請辭。她的兒子估計花近13.2萬美元(約103萬港元)買鞋,並轉手賺取2萬美元。她的兒子以為做本大利小的炒賣生意,很有頭腦嗎?害母親丟掉了工作,他會認為是自己不對嗎?他的媽媽以後也不能,在有可以炒賣的產品的公司工作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