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將會派電子消費劵,消息一出,便立刻有些網頁文出現,提議用來買手袋,吃自助餐或者買球鞋。夫婦或者情侶們日後會為了如何使用它們而吵架嗎?有人會想也拿對方那一份來買自己想要的東西嗎?如果不成,或者對方有異議,會視作不把索取者視為愛人或家人嗎?真的有些人是這樣想的! 而且不一定只限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