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青年破壞了圖中的店子!推倒了貨架、收錢機以及八達通機!弄得店內的一批貨品散落地上!不能再賣出去了!他被捕,被判刑,求情理由是他一向也不喜歡這樣的店子,而且他有抑鬱症!希望可以賠錢了事,提議的金額是500多元。不過,法官沒有接納。如果天下間所有有抑鬱症的人,也可以任意破壞自己不喜歡的東西,然後賠一筆不足四位數字的錢便可以了的話,會天下大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