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身穿美國奧運代表隊外套人士上周闖進國會,事後被認出是曾於2004年及2008年奧運兩度奪得金牌的前泳將凱勒,目前正被起訴。他為什麼在那種時候仍穿著國奧運代表隊外套?沒有其他衣服可以穿嗎?抑或是想別人認出他是金牌選手?日後,人們會記得他的體育成就?抑或是記得他曾經被捕呢?如果他刻意地要人認出他,那麼,他以為自己在國會山莊幹的,是英雄的行為嗎?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