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幼貓被偷4日,警破案拘任職便利店偷貓賊,尋回小貓可樂。那是一名住在劏房,在便利店工作的中年男子,據說是因為覺得貓咪可愛,所以偷來自己養。其實,劏房戶自顧不暇,不論是居住環境抑或是經濟環境,也是不宜養寵物的,更不應該偷了人家的寵物。這樣惹官非,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