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長跑天后」姚潔貞日前出戰波蘭格丁尼亞舉行的世界半馬拉松錦標賽,最終以1小時12分10秒完成,打破去年自己在東京所造出的香港紀錄(1小時12分52秒)勇奪第49名。"。得到第49名也要用"勇奪"來形容,相信只有香港媒體會這樣吧?雖然鼓勵運動員是應該的,但其實只要報導她破了香港紀錄便可以了,比賽中的名次是不必提的,因為不提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