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自稱要為表弟買學校用的書,說要買小學四年級的,雖然那表弟只是唸完二年級,但她不允許他唸三年級,因為她討厭"小三"; 又把書店老闆說的'教科書",聽成了"教four書",覺得表弟既然要唸四年級了,"教four書"一定合用,隨便買可以了。這是昨天,電台節目中的笑話,好笑?低能? 創作者自以為好笑,實在是低能"一表三千里,表弟的父母會罵她:"有無搞錯?關你咩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