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一個人,看中了一戶窮等人家的有夫之婦,特地借錢給他們一家,又讓他們的兒子可以出國留學,以搏取好感。可是,那家的女人堅決守貞!他一怒之下,放火把那一家人燒死了! 幸存的只有他們的兒子。後來,那孩子機緣巧合,被一名幫會老大收養了,成了衣食無憂,可以住大屋的少爺。 他長大後命人找到了他的仇人,要把那人了斷! 那人卻厚顏地說,若不是自己當年殺了他全家,他也不會成為大少爺,所以,他做的事對那位少爺而言是利多於弊,不應該被殺。不過,那位少爺最後仍是命人把他殺了,說送他去投胎再做好人,對他而言才是利多於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