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指明朝的皇后的鳳冠,如果拿去賣,換來的錢拿去買米,可以令一個平民的四口之家,十年也不愁沒有米煮飯。可是,據說明思宗,即是長平公主的老爸,曾經因為國庫空虛,想要大官們捐一點身家出來,卻不得要領。有寶的皇室也會窮?為什麼?皇后和妃子們如戲台上的霍小玉一般,窮死也不賣鳳冠?祖宗有言不可以賣?抑或是有價有貨無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