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值得關注的不單止是它們在交易上的價值,NFT的出現是數碼藝術產業的救星,NFT如何維護創作者的權益都是值得關注的。以往數位資產不被看好是因為在電腦世界難以證明資產的擁有權,因為作品一旦上傳至網絡世界便很容易被複製並不斷傳播,更沒有一個有效的系統或方法去認證創作人對作品的擁有權。故此大眾會認為數位作品的價值遠低於實體作品,令藝術家難以創作數位作品,即使發表了數位作品亦難以維持其權益。而NFT的技術正正解決了數位創作難以維護創作人權益的問題。NFT獨一無二的TokenID令分辨作品真偽的成本大幅下跌,買家只需要查看TokenID裏所記錄的創作人是誰就能分辨作品真偽,因此抄襲和仿製的難度大幅上升。即使仿製作品的外觀相同,但作品的TokenID是不能複製的,只要對比一 下就能分辨出假的作品,這技術可以有效地保障創作者權益。 NFT作品的版權持有人實體作品的版權是歸於創作人這是無庸質疑的事實,只有創作者和創作者授權的相關人士或單位才有權力發佈或該銷售作品,而買家只是擁有其印刷品的擁有權,並不代表買家可以再用作商業用途。NFT交易中會顯示作品當前的擁有人和以往的紀錄,買家可以以此證明自己擁有該NFT資產。但這是否代表NFT擁有人持有作品的版權呢? 答案是作品的當前擁有人並不享有作品的版權。通常NFT的交易都不會包括作品的知識產權,除非買賣的智能合約有列明包括出售其知識產權。否則作品的版權仍然在創作人手上[1]。擁有人不得私自發行相關作品的NFT資產,否則都是屬於侵犯版權。要注意的是,作品創作人即使售出NFT後仍然可以發行相同的NFT作品,但新發行的NFT會有一組新的TokenID,所以可以根據TokenID來分辨原版和後期版本[2]。以實例來說的話,日前NBA球星Stephen Curry用55枚以太幣(約18萬美金) 購買了一個Bored Ape NFT圖像,並用該圖像作為Twitter的個人頭像。他買下圖像後就是該圖像的擁有人,有權在他的社交網站使用該圖像,或者在不同的應用程式展示作品,但他不能以該圖像生成為另一個NFT作品並發行NFT代幣,因為他並不是作品的版權擁有人。雖然Stephen Curry的Bored Ape圖像會被其他人下載和傳播,但他仍然可以透過NFT TokenID來證明他是唯一的擁有人。 圖片來源:Stephen Curry’s Twitter NFT的未來 圖片來源:Coin Quora在日常生活逐漸數碼化的世界中,NFT這類的技術會慢慢受到重視和應用。它消除了人們對虛擬世界的不信任,NFT更可能會創造不同的商機。除了藝術品,其他不同的物件都可以成為NFT資產,例如音樂、電影、遊戲角色或物品、什至乎時裝都可以,只要有網絡就可以隨時隨地展示自己擁有的收藏。近日著名社交平台〝 FACEBOOK 〞宣佈改名為〝META〞,並表示著手開發「元宇宙」。如果「元宇宙」成真的話,NFT技術可以說是發展「元宇宙」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為在虛擬世界中只有NFT可以認證和區分不同的物件。「元宇宙」可以想像成電影〝 Ready Player One 〞中的遊戲世界,玩家只要戴上VR眼鏡就能置身虛擬世界,在虛擬世界體驗不同的生活和事情。而玩家數位化的形象就需要NFT的技術,證明自己擁有的資產、外觀等等。或許NFT會是改變網絡世界的一項重大技術。如果你對版權有任何疑問的話,歡迎隨時與我們的知識產權顧問聯絡! 你的知識產權顧問上HUYI Global 環球互易 [1] 柯伍陳律師事務所:非同質化代幣的知識產權問題,2021-11-24,網址:https://www.onc.hk/zh_HK/publication/intellectual-property-issues-of-non-fungible-tokens[2] Sotheby’s:數碼藝術新紀元:非同質化代幣(NFTs)的降臨,2021-11-24,網址:https://www.sothebys.com/zh-hant/%E6%96%87%E7%AB%A0/%E6%95%B8%E7%A2%BC%E8%97%9D%E8%A1%93%E6%96%B0%E7%B4%80%E5%85%83-%E9%9D%9E%E5%90%8C%E8%B3%AA%E5%8C%96%E4%BB%A3%E5%B9%A3nfts%E7%9A%84%E9%99%8D%E8%87%A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