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 炒賣風氣盛行, 演唱會, 波鞋, 波飛, 足球場, 籃球場, 羽毛球場...不多說... 為什麼總是利益行先? 事情本身既性質同意義有無人諗過? BOOK到場打波應該係你想去打波先BOOK, 之後同朋友一齊打再SHARE番個COST. 事實係一係轉售圖利, 一係根據市場價$50-$70 2個鐘(5到7個人不等) 我想講, 成本係$118 + 羽毛球既COST. 想簡D講, 就係你1日BOOK到2個鍾, 1個月有$5000-$6000收入. 有得打波又有得賺錢. 呢D叫"一石二鳥". 訂到場係自己想去打波, 買到飛,係自己想去睇個CONCERT, 買到波鞋,係自己想著, 今日睇到報紙, 連$10義賣既書都比人轉售圖利, 你買本書, 係應該自己睇... 失望...但可以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