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上一篇住香港Hostel的經歷。 話說清晨我醉昏昏地回到Hostel,趴在沙發上睡著,突然有人叫我的名字,reception哥哥拍醒我叫我可以到床上睡,又是一陣感動。接下來我的生活大致是每天早上出去附近逛逛,晚上回Hostel享受與不同旅人的相聚時光。 Hostel有個common area放著兩張沙發,空間雖小,卻拉近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不像外國某些大Hostel,有大大個common area,一堆人卻排排坐默默對住手上的手提電腦,跟圖書館自修室沒兩樣。 起初,因為太久沒有說英文,被夾在一班外國人當中還是有點不慣,畢竟我也是個慢熱的人,但跟一班陌生人擠在一個狹小的空間,很難不說話的。一直覺得跟陌生人 連繫在一起是件很奇妙的事,特別是當你發現一個黑頭髮、啡眼睛的人跟一個金頭髮、藍眼睛的人找到共通點時。 有天晚上我坐在沙發上用電腦時,鄰坐的鬼佬突然 說了句普通話,於是我便開始跟他搭訕,得知他在台灣進修和學了一年普通話,手上還拿著一疊拼音卡在背誦,原來他是一位英國律師,難怪語文學得那麼好。後來 還有一個中年男人加入我們的對話(他更厲害,學普通話兩年了)沒想到我會跟兩個鬼佬說了一 整晚普通話,我還教他們廣東話,只是他們完全聽不懂個九個音節的分別,就像我永遠也發不到捲舌的R音一樣。 下面節錄了我們一些無厘頭對話: L:律師 X:中年男人 E:我 E:「你喜歡香港嗎?」 L:「喜歡,因為有山有水,而且很方便,我第二次來了。」 X:「我不喜歡,台灣比較好。」 E:「為什麼?」 X:「這裡太熱了,人多又迫。」 E:「你們說的我都同意啊!」 L:「你喜歡什麼樣的女生?」 X:「我不喜歡二十多歲的台灣女孩,她們很crazy....」 L:「你多大?」 X:「四十一」 L:「那你有女朋友嗎?」 X:「不知道....」 L:「什麼...」 E:「有很多吧....」 X:「有一個認識了三星期的台灣女人.....但不知道是不是女朋友。」 L:「那我相信你下星期就會結婚。」 E:「那你們猜我多大?」 L : 「 二十一,你們看上去都一樣的....」 然後我們一陣哄堂大笑。後來律師還讓我錄影了一段「香港宣傳片」( 如果取得他同意我才上載吧 ),聽完錄音,我發現自己的普通話也好不了多少。他還告訴我他有一個中文名,說是朋友替他改的。哇,山上的旭日,集合大自然「木」、「土」、「日」「山」,真有詩意。 下篇續:途上的過客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