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友吃飯,談起彼此朋友間的感情,感概萬分。 大家會想,如果合不到就要分手,為什麼我們的公公婆婆養育了我們父母這麼多年,沒有離婚呢?在古代盲婚啞嫁的時候,那些夫妻又是怎樣處理彼此的合不來呢? 有時,自己覺得,我們這一代太過講求「自我」,換一個貶義的字,就是「自私」,當然正面的說法亦有很多。 我們的社會,我們的文化所鼓吹的愛情觀就是「合不來,是沒有將來!」「合不來,就要分手」而不是鼓吹「合不來,就要忍耐!」「合不來,就要遷就!」「合不來,也有將來!」 我們這一代的愛情觀,就變得好像我們的消費文化一樣,男友或女友只是一件商品,商品過時的,或發現不合自己的,隨時可以換過一件新,直到換到一件是合於自己的。 有錢有條件的,就會想選個更好的,而不會重視自己曾為一段過去的感情所付出的情、淚,以致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