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出乎意料的是,房東在房子還沒住多久之前就發出了“搬家令”。小吳說:“現在房東從託管公司收到了三個月的租金,我給了託管公司六個月的租金和一個月的押金,相當於七個月的租金。”小吳說,經朋友介紹,他與重慶振宇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員工簽訂了電子租賃合同。幾天前,他發現處理房租的工作人員離開了。他一問,小吳就被對方的回答嚇了一跳。小吳說:“我問他(銷售員)他建議我退還租金,然後給了他們公司負責人的電話號碼。後來,我聯系不上。晚上,銷售員給我發了一條消息,說公司已經逃跑了。”在重慶振宇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辦公室,門是鎖著的,大樓是空的。記者遇到了前來歸還租金的其他租客。據承租人小劉介紹,從振宇公司租賃的房屋租金遠低於業主與振宇公司在契约中約定的租金。小劉說:“房東說他簽的契约是每月1690元,但如果我租房子,每月只有1100元。”事實上,這是託管公司的慣例:高端和低端。房屋託管公司以高價從房東處租賃房屋,然後以低價轉租給實際承租人。接下來,實現“長收短付”。例如,託管公司一次向承租人收取半年或一年的租金,但只給出租人一個月或三個月的租金。短期內,他籌集了大量資金,等待機會“逃跑”。記者通過天岩調查發現,重慶振宇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於今年5月注册,法定代表人為陸寶玉。租房者一個接一個地給公司負責人打電話。毫無例外,他們無法通過。在租戶提供的振宇公司租賃清單上可以看到大量房屋。一家僅在今年5月注册的公司將在短時間內租賃大量房屋。如果它不富有,那就是“沒有目的”。小吳說,這是他大學畢業後走向社會的“第一課”。推薦連結:https://keyoung.com.hk/大額私人貸款-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