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洗衣機壞了。維修師傅告訴我,這種型號沒有生產,沒有配件,不能維修,“最近,田先生通過新聞熱線告訴記者,他的松木洗衣機出了故障,請官方客服來維修。師父建議他看完後再買一個新的。”故障解决不了,但收了60元的門費,我不能接受。”。據田先生介紹,他的松下滾筒洗衣機是2011年購買的,型號為dv72gs,當時售價6000多元。前幾天使用時,突然出現報警碼,洗衣機無法工作。他打電話給松下電器蘇州維修點,預約師傅上門維修,“師傅來後,他看了一下密碼,說門鎖壞了。但這款車型已經停產了,維修點沒有零件可以更換,只能買新的。”田先生認為門鎖壞了,因為如果松下不能提供零件,買新的就不合理了。不合理的說法是“如果機器停了,就不能沒有附件。這種機器總是會出故障的。”。但對於60元的上門費,田先生也認為不合理“我讓師傅上門維修洗衣機。我沒有責任修理沒有任何零件的洗衣機。我為什麼要收門費?”松下客戶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田先生家的洗衣機於2011年6月1日停產,停產之日起5年內提供了配件。一旦超過5年,如果當地維修點沒有配件,廠家肯定沒有。至於上門費,按照規定,如果可以進行維修,客戶選擇維修,則不收取上門費,只收取維修費;如果無法進行維修或客戶選擇放弃維修,將收取上門費用。市消保委調解員朱家斌說,由於電子產品更新換代快,每年都有上百種新產品上市。除了幾款熱賣車型外,一旦某款車型停產,其零部件也會相應停產。很多型號的電子產品都會遇到維修難的問題。根據國家“三包”規定,即使產品停產,生產者也應保證在停產後5年內提供符合科技要求的零部件。田先生有權要求經銷商或廠家提供資料,證明洗衣機的確切停機時間。如果生產超過5年,售後無法提供配件,成田先生只能考慮購買新機。至於上門費,工作人員已經交了工錢,收取上門費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