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官方網站公佈了《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以下簡稱《個人破產條例》)全文,引起了法學界的熱烈討論。今天的張玲說,讓我們詳細分析一下個人破產條例對大家可能產生的影響。此前,《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以下簡稱《個人破產條例》)等7項條例已於8月26日由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將於2021年3月1日起施行。8月28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對七項法律法規進行了解讀。避免債務人惡意規避深圳設計了一系列系統深圳在我國首次嘗試個人破產立法,對於構建完善的現代破產制度和市場退出制度,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見的世界級法律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官方網站公佈了《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全文,圖為頁面截圖。很多人擔心,《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實施會讓深圳成為惡意逃債者的天堂嗎?深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劉曙光在8月28日的法律解釋會上表示,只有誠實守信的債務人不幸陷入債務危機時,才能受到個人破產制度的保護。這是個人破產立法的基本價值取向。為了避免債務人惡意逃債,《條例》設計了一系列制度。例如,如果發現破產申請人惡意逃債,法院將不受理破產申請1、建立個人破產登記制度,及時、準確登記個人破產的重大事項,並依法向社會公開個人破產的有關資訊;2、規定人民法院申請生產破產時,發現申請人以轉移財產、惡意逃債、損害他人名譽等不正當目的申請破產或者有虛假陳述的,提供虛假證據和其他妨礙破產程式的行為,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破產申請;3、人民法院受理申請表,尚未宣告破產,發現申請人有上述情形的,裁定駁回破產申請;4、債權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在任何時候發現債務人以欺詐手段被解除債務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撤銷有關解除債務的規定;5、債務人違反本條例規定,有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的七種行為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訓誡、拘留、罰款或者留在國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論終身責任制與免稅財產的計算方法劉曙光進一步解釋說,根據規定,申請個人破產前兩年的交易無效,申請日前兩年的財產轉移等交易可以撤銷。二年內清償直系親屬債務的行為無效;推薦連結:裝修 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