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知道你已搬屋了,這個消息來得突然,你說是因為爸爸賣屋了,我知道我問你,你一定會回答我,但我沒有勇氣問。原來當真正喜歡一個人時,是好難留意到其他人,我不是未試過,但真的做不到。當你一個電話來到,我就全心全意向著你了,其他人我都不理會了。唉...這個狀態不知要維持幾耐呢?本想在2月14日向你表白,無論你是否喜歡我,我也沒有所謂,皆因只想自己無悔,你也曾以為我喜歡你,而我卻否認;喜歡你是事實,光明正大,其實無必要隱瞞,但我偏偏將這個事實收藏了5年,只因我沒有勇氣,害怕失去你這個好朋友。這樣的我何等的矛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