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危疾保險生存期?危疾保險的生存期是指,在被確診患有受保的危疾後,需要在保險合約所規定的生存期限內生存,才能獲得危疾保險的賠償。危疾保險生存期多長?一般來說,危疾保險的生存期是30天,也有一些保險公司設定為90天或180天。若在生存期限內去世,保險公司通常只會退還已繳保費的部分,而不會支付任何危疾保險的賠償。因此,投保人在投保危疾保險時,應詳細閱讀保險條款,了解生存期限的規定。生存期過後才可申請索償嗎?正確。即使您投保了危疾保險,也不是在確診危疾當刻,就能馬上提交索償申請。正常情況下,您需要在生存期過後,才能開始進行索償。在生存期內如果發生身故,保險公司通常不會進行賠償。因此,保障期限較長的危疾保險,其生存期也相對較長,需要考慮好自己的生活經濟狀況,以免在生存期內發生身故時無法得到賠償。為何危疾保險設有生存期?危疾保險之所以會設定一段生存期,原因是因為危疾保險的保險金是在確診後一次性支付,一旦被確診患上危疾且符合保險條款規定,保險公司就會支付保險金給投保人或受益人。如果沒有設定生存期限制,有些投保人可能會在被診斷後很快過世,而其受益人卻可以獲得全額賠償,這樣可能會引發道德風險和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問題。因此,為了確保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設定生存期是危疾保險常見的規定。在生存期限內,如果投保人因為危疾而去世,保險公司不會支付任何保險金,只有在生存期過後,投保人依然存活,保險公司才會支付保險金。這樣設定生存期,不僅可以保障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也可以讓投保人在生存期間更有保障感。在危疾保生存期間死亡有甚麼後果?如果受保人在危疾保險生存期内去世,保險公司通常不會支付任何賠償。這是因為危疾保險是保險被保險人在罹患特定危疾狀況時提供的賠償,而不是一種人身意外保險。如果受保人在生存期間因危疾去世,保險公司也不會提供賠償,而只會根據保單的條款和條件向繼承人支付任何應付的金額。如何查閱危疾保險生存期條款?您可以在危疾保險的銷售文件找到有關生存期條款,通常在保險條款的「保障範圍」、「理賠條件」或「注意事項」等章節中有相關規定。如果無法理解條款的內容,建議向保險公司或保險代理人詢問,確保自己對危疾保險生存期的了解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