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在香港,知識是有多貴。 在剛考完DSE的那一天,我便迫不及待匆匆忙忙心心念念地跑去旺角,想要突破重重障礙拐彎抹角來到那座舊大廈。還未上到六樓彷彿就已經聞到那撲面而來的書香氣,然而,當我真正到達的時候才發現,那在香港爲數不多的,買簡體書的小書店,早已人去樓空。同樣的事情發生在半年前,一間在坑口的簡體書書店在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變成了一間快餐店。 我並沒有特別偏愛簡體書店,或內地作家,只是我窮。昨天我到某大型書店閒逛,遇見龍應臺《美麗的權利》,先是拿起了繁體版又默默放下,走到簡體區細心找到了一本一模一樣的書,價格相差一半。最後我買了簡體版。 當然,我也質疑過自己,若是真正愛書,豪撒千金又何妨?只是,我能爲書撒千金,我也要先有萬兩在手,才能任性。 那麼香港的書究竟有多貴呢?學生一個學期所需的課本費約三千元;中國內地五到十元;朝鮮和部分西方國家免費。飲茶《史上最強哲學入門》一百二十元;D.P.萊爾《法醫·屍體·解剖室:犯罪搜查216問》一百二十七元;張愛玲《傾城之戀》八十八元。我們再來看看簡體書,加西亞·馬爾克斯《霍亂時期的愛情》四十元;餘華《第七天》三十元;季羨林《再談人生》三十元。 由此我不得不去期待一年一度的‘書送快樂日’,是一個買賣二手書的活動,僅舉辦三天,要是幸運的話就可以淘到想蔣方舟《我承認我不曾歷經滄桑》這類好書,要是不幸的話,可能三天都找不到心頭好,只好期待明年了。 我承認,書有其價值,然而價值該不該用金錢去衡量那便是另一回事了。書的價值,作者的心血,如果僅以金錢爲目的,那就顯得庸俗無趣。我疑惑的是,我們付出的價錢,究竟有多少到了作者手上呢?真的,出版社們,我們不在乎封面美不美,插畫夠不夠精緻,我們只在乎字,我們只在乎作者的思想。 文字對我而言是很奇妙的一種工具,她可以跨越千年,跨越種族,跨越生死,無文化地域之限制,讓我讀懂每一個深沉的靈。愛書,倒不如說是愛人。在書中找尋知己,在書中找尋自己;沒有什麼在文字中遨遊,在書中翱翔更美妙的事了吧? 我們早已過了貴族教育的年代,書本知識不該再是只有小衆人才能夠負擔得起。可我爲了透過不同的途徑買到愛書,多買愛書,擁有愛書,在這座城裏浮沉。在香港那麼昂貴的城市裏活得如此廉價的我,彷彿早已歷經了滄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