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一些相對發達的國家旅行,最方便的出行方式必然是自駕遊。但,習慣了在香港開車的朋友,到了美、加等右上左落行車的地方,就可能會覺得不大適應,甚至缺乏安全感。除了盡量小心,提高警覺之外,你可有想過,為什麼會有左上右落和右上左落的分別?在美國,人們在路的右手邊行車,他們會自稱是“driving on the right side”;而由於英文裡“right”可以是「右」的意思,也可以是「對」的意思,於是乎老美們就很順口地說我們香港左上右落的是“driving on the wrong side”!那麼,究竟誰「對」誰「錯」?就讓我這個吃交通這行飯的人給你說說吧! 香港是左上右落 在加拿大就右上左落 首先,你要知道世界上大概有九成的人習慣用右手。在騎馬的年代,如果你和另一個騎士狹路相逢,你該避到路的左邊還是右邊?答案是:如果你是用右手的,你會靠向路的左邊;這樣,對方會在你的右邊經過,若他突然施襲,你就可以用右手揮劍抵禦!所以,左上右落才是「對」的!因此,早在1300年,當教宗下達「聖旨」要求「條條大路通羅馬」(那是為了方便信眾朝聖),便同時頒下勅令,不論馬也好、馬車也好,兩乘相遇時,大家避向路的左邊。此後五百年間,全歐洲都左上右落。 那麼,為什麼又有右上左落呢?這就關美國佬事了。話說新大陸發展初期,歐洲移民聚居美洲東岸,直到十九世紀中葉,加州發現了金礦,才大舉開發西部。那時,大量物資由東岸運送到西岸。為了減低運輸成本,當時用上了大型的馬車。怎樣大法?大得往往要用六至八匹馬來拉! 相信你聽過「馬首是瞻」這句話吧?(當然囉!最近就有人以為「馬首是膽」 — 他可能是馬迷,心裡只想著「馬膽」一拖二。)六隻馬也好、八隻馬也好,總有一隻是大阿哥,其他的只是「睇佢頭」,這隻大阿哥肯定走在最前面。而馬車伕只要控制好這隻大阿哥,其他馬兒就會乖乖跟著走。可以想像,馬車伕的馬鞭總有十多呎長,當然不會輕便;不用說,揮鞭一定用最靈活的臂膀:在大部份人來說,就是右手了。既然用右手,鞭子向右甩出去當然較方便,於是,馬車伕一般坐在馬車的左前方。這時,如果迎面來了另一輛馬車,你認為馬車伕應該讓向路的左邊還是右邊?當時的路很窄,兩輛大車相對而過,中間的虛位很少。為了避免車輪碰撞,馬車伕們都習慣避向路的右邊。這是因為他們坐在馬車的左邊,容易判斷兩車之間的距離。從此,美國便沿用右上左落的行車守則。而且,那時人們已不用劍了,左上右落失去依據。之後,在美國的影響下,美洲的國家全都右上左落。 不過,美洲和歐洲根本沒有車輛交流,直到今日還未有一輛車可以由美國開到歐洲,那為什麼歐洲多個國家捨棄了教宗的旨意,改行右上左落呢?先說說歷史:歐洲是在拿破崙執政時代施行左上右落的,比美國加州尋金熱還早了差不多半個世紀。即是說,法國改行右上左落與美國無關。那為什麼法國會右上左落呢?有四個說法: 拿破崙一直對不服氣教廷對歐洲各國指指點點,所以偏要和它作對; 那時法國大革命剛完結,為了迎進一個新時代,刻意地去廢除一些舊風俗舊習慣; 法國的路其實分四部份:路中間是馬和馬車行的「馬路」,一向是根據教廷的左上右落規則。但行人為了安全,在路上行走就面向來車或者來馬,所以在「馬路」外側的行人路裡面,行人就右邊上左邊落。法國大革命時,騎馬的貴族階級常常被送上斷頭台,所以大家都盡量低調寧願做行人,於是走在路的右邊; 但我還是最喜歡這個說法:拿破崙是個左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