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會問教會學校,又或有宗教背景的學校是否只聘請屬同一宗教的「自己人」?如是的話,這不公平嘛!這是利益輸送呀!我也要快快入會做教友……面對以上的問題或回應,我一概否認。今時今日,學校招聘廣告中,多會寫:「應徵者有以下條件優先:對香港教育有抱負和使命感,認同本會的辦學宗旨及價值觀。」大家很清楚看到是「優先」不是「必定」。事實上,現在教會學校面對的問題是在教育界的教友也不多,根本就是有價無市,每個宗教團體也想盡辦法吸引年青人獻身教育工作,並要讓教會的青年人知道,教會需要他們參與教育的團隊。如果大家是教育界的同工,也會認識非辦學團體信仰的校長,也有些有佛教(例子)轉往天主/基督教學校成為校長的例子,當然為數不多,但這已明確表示宗教背景的因素已慢慢退減,現在學校找的只是能者。我有一個很有趣的故事可以和大家分享:大齋期已經開始,學校邀請了牧師到校分享大齋期的知識。當天是另一位比我高級的同工負責此活動。活動差不多開始時,他whatsapp我說已準備好,連牧師要用的PowerPoint也開啟了。作為小薯仔的我,除了感謝外,就沒有甚麼可以做。當然最後我還是去看看有什麼可以幫忙,我一望PowerPoint就驚喜萬分,同工望見我還喜形於色地對我說放心已準備好,只待牧師的到來。我見到的PowerPoint是……將臨期崇拜……反思:辦學團體優先聘用認同本會的辦學宗旨及價值觀的應徵者是否合理?下期再談,主內平安。20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