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是一種奢侈品;它對於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意義,於我而言,旅行的意義除了是滿足我對世界的好奇之外,更是證明我有活過 ─ 熱血地活過。 旅行是快樂的,同時也會令人上癮,而這種快樂,或多或少都要用錢堆砌。因此,仍然是學生的我,在每次旅行前夕都會狂兼職,儲夠一筆錢後便一次過在旅行中花掉。或許這是不智,是任性,但是但啦,開心咪得囉! 今年2012年可說是我的旅行年。咁大個人只試過與家人外遊,而對上一次出國更是07年的事,點知今年竟然在一年內出走了兩次:在年初與好朋友兩個女孩用了七天踏過英國兩個城市 ─ 布萊頓和倫敦;在七月與幾位朋友在平機票和免費住宿的情況下飛到上海過了頹廢的八天......回想這兩次的旅程,遇到不少難忘的事。老老實實,我的十九,無憾。 p.s. 旅途點滴留待下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