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 2024.04.11 來稿作者:張美雄說起華豐大廈,大家可能未必知道在哪,但油麻地及佐敦交界的勁力健美中心的招牌,相信香港市民或多或少也有印象。4月10日早上,華豐大廈發生一場三級大火,無情火災奪走5條性命,也造成20人受傷,令華豐大廈成為無人不曉、且具代表性的舊樓象徵,也令舊樓消防安全上的制度漏洞再度浮現。在評論現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的不足之前,也要嘉許一下是次政府的即時反應比四年前「油麻地尼泊爾餐廳火災」一事上迅速,大至特首與局長立即回應、取消「雪龍2」號晚上表演;小至當區民政事務署立即到場支援、民政署設援助站開臨時庇護中心,行動恰如其分。相比四年前大火期間官員的動作,相信市民對今天各部門首長的積極且負責任行動也會看在眼裡,放在心裡。當然,市民對消防員、民安隊乃至現場的「職安真漢子」更是由衷感谢。然而,雖然政府部門即時反應不俗,但事後檢討及工作絕不能缺少及鬆懈。痛定思痛 檢視舊樓消防安全急不容緩事實上,近年的多場的嚴重奪命火警,大多發生在唐樓舊樓中,惟坦言每次發生後的消防條例檢討都是雷大雨小。記得當年旺角尼泊爾餐廳大火後,事後消防聯同屋宇署高調巡查附近2500棟舊樓,包括調查逃生通道有否被阻、消防設備有否損毀等,有關行動後始乎沒有下文,而最重要的是有關舊樓的屋宇消防條例檢討上,上屆政府最後也不了了之。相隔不足四年的今天,類同的舊樓再現嚴重奪命火警,可見舊樓消防安全的問題已火燒眉毛、全面檢視條例急不容緩。就華豐大廈今次火災,據了解原來屋宇署曾於2008年向大廈法團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提升防火保障如更換防火門、加強大廈物料耐火能力等。雖然法團後來也曾聘任顧問公司處理指示,但仍未合規格,有關安全指示至今十多年仍未完全遵辦。根據2021年統計數字,全港30年以上樓齡的樓宇有超過27000幢,相信未有遵從消防署安全指示的法團或管理處比比皆是。雖然筆者同意每個個案都有不同背景因由,並不能一概而論,以及應該給予一定程度空間予消防處執法,惟當遇到像華豐大廈般拖延「十多年」仍未符合消防安全指令的個案,是否應採用「先改善,後收費」的方式,即由消防處先安排合資格人士進行改善及提升消防設施工程,再向該大廈追回開支呢?事實上,筆者眼見曾有多名立法會議員建出過有關建議,過往政府也多次在立法會上回應,惟部門每次都以《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並沒有條文賦權執行為由而拒絕,更曾指出過消防設施殘舊不達標有別於明顯危險的僭建物,不代表這批樓宇有即時明顯的火警風險。筆者不禁感到疑惑,近年多次的奪命火災均發生在消防設施欠佳的舊樓、唐樓當中,這仍不夠迫切性修訂有關條例嗎?坦言,筆者也曾處理過不少屋苑管理事宜,莫講話有大型物管公司管理的屋苑,要「老式唐樓」、「三無大廈」內的大部分業主達成「共識」去處理消防安全設施,談何容易呢?如果等業主共識,這等於將有關消防問題投閒置散,不做不錯罷了。檢視消防條例是「切實排解民生憂難」當然,筆者也並非離地,理解有關問題錯綜複雜,例如在四、五十年樓齡具劏房的結構的唐樓「揸正嚟做」實在牽連廣泛,甚至也難以推動。然而,這也不代表能容許如華豐大廈般、多年仍未遵從消防安全指令的大廈能繼續不遵從要求,而屋宇署及消防處也應研究訂立有關舊樓消防安全基本指標及界線,「的起心肝」去做,畢竟涉及的是市民安全,人命關天。記得習主席在七一講話中,曾寄語香港要「切實排解民生憂難」。這「憂難」二字,正正就是這些與香港市民人身安全息息相關的法例。這樣的無情火災實在令人痛心,一次也嫌多。我們期望各相關部門在完成善後工作後,能夠上下一心迅速全面檢視並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以確保舊樓的消防安全,避免再次發生同類型的火災事件。有關網址:https://www.hk01.com/01%E8%AB%96%E5%A3%87/1009148/%E5%BC%B5%E7%BE%8E%E9%9B%84-%E5%AE%98%E6%B0%91%E5%9C%98%E7%B5%90%E6%87%89%E5%B0%8D%E7%84%A1%E6%83%85%E7%81%AB%E7%81%BD-%E5%8F%8D%E6%80%9D%E8%88%8A%E6%A8%93%E6%B6%88%E9%98%B2%E5%AE%89%E5%85%A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