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同事在一間壽司店買外買,我負責取外買。同事外買需要中午12:45才可以取,我上班的時間是下午1:00,便通知上司我會晚一點上班。店舖有很多食客,,店員十分忙碌,告知店員我的外買號碼001和010,也將手機外買號給他看,因外買未準備好,店員給我票尾等候,我約12:40壽司才外買離開。怎知,我將壽司交給同事,同事發現其中一張外買是錯誤,打電話給壽司店,壽司店經理會派店員送回正確的訂單,我怕店員要賠償錯的訂單。放工時,我回到壽司店賠償錯的訂單,可能我說錯了外買編號,導致店員給我錯誤午餐,我十分內疚,怎知壽司經理表示不用我賠償。我看到那店員眼睛,有很大的黑眼袋,已經十分大壓力,不能睡覺,希望天父保守他,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