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建築法,缺陷 (Defects) 一般是指一些工程或物料沒有遵從或不符合相關合約的規定要求,包括明訂條款 (明示條款) 及 隱含條款 (默示條款)。明訂條款 (明示條款) 一般是指合約內書面訂明工程的具體規定要求,例如裝修工程範圍、項目、設計、款式、品牌、型號、規格、用料、尺寸、顏色、數量、交貨日期等要求。裝修的書面訂明具體規定要求是指裝修合約或裝修協議內容。隱含條款 (默示條款) 則分別是指商品責任及謹慎責任。商品責任是指商售產品的一般責任,包括交貨必須符合一般業界品質標準,商品不可存在明顯缺陷或瑕疵。謹慎責任則是指執行裝修工程合約時須小心謹慎,避免因裝修施工時的工程疏忽而引致缺陷或損害。違反謹慎責任一般是指不小心的行為。定義上,缺陷屬於違反合約 (Breach of Contract)。香港公正行: 物業檢驗領導權威#驗樓 #驗樓師 #合資格驗樓師 #驗樓師資格 #驗樓師資歷 #行業資歷 #資歷認證 #認證驗樓師 #樓宇檢驗中心 #新樓驗收 #新樓檢驗 #樓宇檢驗 #租樓 #買樓 #裝修平台 #裝修爛尾 #裝修檢驗 #網上裝修平台 #裝修公司 #新樓 #新盤 #地產代理 #物業代理 #發展商 #新業主 #香港公正行 #交樓標準 #驗樓標準 #賴達明 #明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