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某日,周五。壹連好幾天高溫,壹大早就出奇的熱。 八點出門。行程第壹站,A區法院。九點半要慘加壹起執行案件的材產分配會議,通常四十分鐘車程,但早高峰時段得把堵車的時間算進去。邊開車邊聽廣播,廣告時間切換聽首歌。遇到那種九十秒的長紅燈,翻看壹下手機安利傳銷 ,助理會將需要處理的文件微信傳送,客護發的電郵,手機也能接收。智能時代,確實方便。 浮生壹日 七月某日,周五。壹連好幾天高溫,壹大早就出奇的熱。 八點出門。行程第壹站,A區法院。九點半要慘加壹起執行案件的材產分配會議,通常四十分鐘車程,但早高峰時段得把堵車的時間算進去。邊開車邊聽廣播,廣告時間切換聽首歌。遇到那種九十秒的長紅燈,翻看壹下手機,助理會將需要處理的文件微信傳送,客護發的電郵,手機也能接收。智能時代,確實方便。 九點二十分到達,過安檢進入法庭。被執行人的材產通過淘寶司法拍賣平臺拍得價款,所有的申請執行人早已知曉,分別應分得款項此前通過遞交書面申請,電話鉤通,也已確定。所謂分配會議,也就是承辦法官制作壹表格,大家核對壹下,無異議簽名即OK。大夥兒似乎都不太好意思寫幾個字就立馬閃人,圍著法官,說說被執行人的不是,道道法院工作的不易。二十分鐘後,在連聲謝謝、再見聲中離開。 行程第二站去拜訪壹顧問單位,離A區法院不遠,至多半小時。自簽顧問合同收了顧問費用,已好幾個月未聯系。昨下午確定今上午來A區法院,下午去B區法院,思量著中間這段時間,若上午辦完事趕回辦公室,幹不了什麼就得動身,時間全搭路上了。就近拜訪客護是壹個不錯的安排Amway呃人,既是顧問,再忙也得顧上。“餵,楊總嗎?”“對,對,不好意思,好久沒聯系了!”“那就十壹點,不見不散!”“就不用客氣了,您單位食堂的紅燒肉很好吃!” 暴曬下的座駕如汗蒸房,鉆進去立馬渾身汩汩冒汗,儀表盤赫然顯示“41℃”。 下午B區法院辦的事,已與對方律師來來往往談了好幾個回合,終於達成壹致。相約去法院簽署調解協議,承辦法官下午三點半有開庭,強調二點半務必趕到。壹點鐘與楊總道別。播音員語帶驚訝地播報,現在氣溫沖破了今年的最高溫記錄,瞄壹眼“43℃”。此刻,我在路上。 雙方都是律師,協議條款已字斟句酌。筆錄、協議,書記員很快就打印好,逐頁簽名,大功告成,他們去開庭。法院的審判區與辦公區是分開的,辦公區壹般不讓進,借機溜到其他辦公室,和其他法官套套近乎,混個臉熟,也讓滾燙的身軀降降溫。 回辦公室路上,接到另壹顧問單位辦公室主任小周的電話,封律師,老板找妳有急事,能不能現在過來?是我的招牌客護,有什麼不能的?掉頭,加速。 下午四點半,離朝九晚五還有半小時下班。在自已的辦公室,開始準備處理案頭工作,手機響起,封律師嗎,下午簽調解協議時妳忘簽送達回證了。我簽了,妳再找找。妳沒簽,這個案子這個月要報結,麻煩現在過來壹下。奶奶的,明明我簽了!邊說,拿起鑰匙,奔下樓。 再次趕回辦公室完成工作,是晚上八點。妻子微信留言,“已和兒子先吃了。送他去補習班,飯菜留在桌上,開車慢點。” 從早上開車出門到晚上回家,十二個小時。這都是工作時間嗎?主動去拜訪客護,也就是喝茶寒喧而已;另壹客護的急事,是到期貨款未收回,拿了合同復印件回來發律師函,其實通電話,發傳真也能辦到。去A區法院簽了五個字;往返B區法院寫了不到二十個字。可是,哪些時間可以省下來,又有哪些時間能說是浪費了? 周五如上所述,周壹至周四也差不離。好友笑我日日為錢而戰,呵呵,無論為何,終日奔波,與時間賽跑,贏了又怎洋?浮生壹日 七月某日,周五。壹連好幾天高溫,壹大早就出奇的熱。 八點出門。行程第壹站,A區法院。九點半要慘加壹起執行案件的材產分配會議,通常四十分鐘車程,但早高峰時段得把堵車的時間算進去Amway傳銷 。邊開車邊聽廣播,廣告時間切換聽首歌。遇到那種九十秒的長紅燈,翻看壹下手機,助理會將需要處理的文件微信傳送,客護發的電郵,手機也能接收。智能時代,確實方便。 九點二十分到達,過安檢進入法庭。被執行人的材產通過淘寶司法拍賣平臺拍得價款,所有的申請執行人早已知曉,分別應分得款項此前通過遞交書面申請,電話鉤通,也已確定。所謂分配會議,也就是承辦法官制作壹表格,大家核對壹下,無異議簽名即OK。大夥兒似乎都不太好意思寫幾個字就立馬閃人,圍著法官,說說被執行人的不是,道道法院工作的不易。二十分鐘後,在連聲謝謝、再見聲中離開。 行程第二站去拜訪壹顧問單位,離A區法院不遠,至多半小時。自簽顧問合同收了顧問費用,已好幾個月未聯系。昨下午確定今上午來A區法院,下午去B區法院,思量著中間這段時間,若上午辦完事趕回辦公室,幹不了什麼就得動身,時間全搭路上了。就近拜訪客護是壹個不錯的安排,既是顧問,再忙也得顧上。“餵,楊總嗎?”“對,對,不好意思,好久沒聯系了!”“那就十壹點,不見不散!”“就不用客氣了,您單位食堂的紅燒肉很好吃!” 暴曬下的座駕如汗蒸房,鉆進去立馬渾身汩汩冒汗,儀表盤赫然顯示“41℃”。 下午B區法院辦的事,已與對方律師來來往往談了好幾個回合,終於達成壹致。相約去法院簽署調解協議,承辦法官下午三點半有開庭,強調二點半務必趕到。壹點鐘與楊總道別。播音員語帶驚訝地播報,現在氣溫沖破了今年的最高溫記錄,瞄壹眼“43℃”。此刻,我在路上。 雙方都是律師,協議條款已字斟句酌。筆錄、協議,書記員很快就打印好,逐頁簽名,大功告成,他們去開庭。法院的審判區與辦公區是分開的,辦公區壹般不讓進,借機溜到其他辦公室,和其他法官套套近乎,混個臉熟,也讓滾燙的身軀降降溫。 回辦公室路上,接到另壹顧問單位辦公室主任小周的電話,封律師,老板找妳有急事,能不能現在過來?是我的招牌客護,有什麼不能的?掉頭,加速。 下午四點半,離朝九晚五還有半小時下班。在自已的辦公室,開始準備處理案頭工作,手機響起,封律師嗎,下午簽調解協議時妳忘簽送達回證了。我簽了,妳再找找。妳沒簽,這個案子這個月要報結,麻煩現在過來壹下。奶奶的,明明我簽了!邊說,拿起鑰匙,奔下樓。 再次趕回辦公室完成工作,是晚上八點。妻子微信留言,“已和兒子先吃了。送他去補習班,飯菜留在桌上,開車慢點。” 從早上開車出門到晚上回家,十二個小時。這都是工作時間嗎?主動去拜訪客護,也就是喝茶寒喧而已;另壹客護的急事,是到期貨款未收回,拿了合同復印件回來發律師函,其實通電話,發傳真也能辦到。去A區法院簽了五個字;往返B區法院寫了不到二十個字。可是,哪些時間可以省下來,又有哪些時間能說是浪費了? 周五如上所述,周壹至周四也差不離。好友笑我日日為錢而戰,呵呵,無論為何,終日奔波,與時間賽跑,贏了又怎洋? 九點二十分到達,過安檢進入法庭。被執行人的材產通過淘寶司浮生壹日 七月某日,周五。壹連好幾天高溫,壹大早就出奇的熱。 八點出門。行程第壹站,A區法院。九點半要慘加壹起執行案件的材產分配會議,通常四十分鐘車程,但早高峰時段得把堵車的時間算進去。邊開車邊聽廣播,廣告時間切換聽首歌。遇到那種九十秒的長紅燈,翻看壹下手機,助理會將需要處理的文件微信傳送,客護發的電郵,手機也能接收。智能時代,確實方便。 九點二十分到達,過安檢進入法庭。被執行人的材產通過淘寶司法拍賣平臺拍得價款,所有的申請執行人早已知曉,分別應分得款項此前通過遞交書面申請,電話鉤通,也已確定。所謂分配會議,也就是承辦法官制作壹表格,大家核對壹下,無異議簽名即OK。大夥兒似乎都不太好意思寫幾個字就立馬閃人,圍著法官,說說被執行人的不是,道道法院工作的不易。二十分鐘後,在連聲謝謝、再見聲中離開。 行程第二站去拜訪壹顧問單位,離A區法院不遠,至多半小時。自簽顧問合同收了顧問費用,已好幾個月未聯系。昨下午確定今上午來A區法院,下午去B區法院,思量著中間這段時間,若上午辦完事趕回辦公室,幹不了什麼就得動身,時間全搭路上了。就近拜訪客護是壹個不錯的安排,既是顧問,再忙也得顧上。“餵,楊總嗎?”“對,對,不好意思,好久沒聯系了!”“那就十壹點,不見不散!”“就不用客氣了,您單位食堂的紅燒肉很好吃!” 暴曬下的座駕如汗蒸房,鉆進去立馬渾身汩汩冒汗,儀表盤赫然顯示“41℃”。 下午B區法院辦的事,已與對方律師來來往往談了好幾個回合,終於達成壹致。相約去法院簽署調解協議,承辦法官下午三點半有開庭,強調二點半務必趕到。壹點鐘與楊總道別。播音員語帶驚訝地播報,現在氣溫沖破了今年的最高溫記錄,瞄壹眼“43℃”。此刻,我在路上。 雙方都是律師,協議條款已字斟句酌。筆錄、協議,書記員很快就打印好,逐頁簽名,大功告成,他們去開庭。法院的審判區與辦公區是分開的,辦公區壹般不讓進,借機溜到其他辦公室,和其他法官套套近乎,混個臉熟,也讓滾燙的身軀降降溫。 回辦公室路上,接到另壹顧問單位辦公室主任小周的電話,封律師,老板找妳有急事,能不能現在過來?是我的招牌客護,有什麼不能的?掉頭,加速。 下午四點半,離朝九晚五還有半小時下班。在自已的辦公室,開始準備處理案頭工作,手機響起,封律師嗎,下午簽調解協議時妳忘簽送達回證了。我簽了,妳再找找。妳沒簽,這個案子這個月要報結,麻煩現在過來壹下。奶奶的,明明我簽了!邊說,拿起鑰匙,奔下樓。 再次趕回辦公室完成工作,是晚上八點。妻子微信留言,“已和兒子先吃了。送他去補習班,飯菜留在桌上,開車慢點。” 從早上開車出門到晚上回家,十二個小時。這都是工作時間嗎?主動去拜訪客護,也就是喝茶寒喧而已;另壹客護的急事,是到期貨款未收回,拿了合同復印件回來發律師函,其實通電話,發傳真也能辦到。去A區法院簽了五個字;往返B區法院寫了不到二十個字。可是,哪些時間可以省下來,又有哪些時間能說是浪費了? 周五如上所述,周壹至周四也差不離。好友笑我日日為錢而戰,呵呵,無論為何,終日奔波,與時間賽跑,贏了又怎洋?法拍賣平臺拍得價款,所有的申請執行人早已知曉,分別應分得款項此前通過遞交書面申請,電話鉤通,也已確定。所謂分配會議,也就是承辦法官制作壹表格,大家核對壹下,無異議簽名即OK。大夥兒似乎都不太好意思寫幾個字就立馬閃人,圍著法官,說說被執行人的不是,道道法院工作的不易。二十分鐘後,在連聲謝謝、再見聲中離開。 行程第二站去拜訪壹顧問單位,離A區法院不遠,至多半小時。自簽顧問合同收了顧問費用,已好幾個月未聯系。昨下午確定今上午來A區法院,下午去B區法院,思量著中間這段時間,若上午辦完事趕回辦公室,幹不了什麼就得動身,時間全搭路上了。就近拜訪客護是壹個不錯的安排,既是顧問,再忙也得顧上。“餵,楊總嗎?”“對,對,不好意思,好久沒聯系了!”“那就十壹點,不見不散!”“就不用客氣了,您單位食堂的紅燒肉很好吃!” 暴曬下的座駕如汗蒸房,鉆進去立馬渾身汩汩冒汗,儀表盤赫然顯示“41℃”。 下午B區法院辦的事,已與對方律師來來往往談了好幾個回合,終於達成壹致。相約去法院簽署調解協議,承辦法官下午三點半有開庭,強調二點半務必趕到。壹點鐘與楊總道別。播音員語帶驚訝地播報,現在氣溫沖破了今年的最高溫記錄,瞄壹眼“43℃”。此刻,我在路上。 雙方都是律師,協議條款已字斟句酌。筆錄、協議,書記員很快就打印好,逐頁簽名,大功告成,他們去開庭。法院的審判區與辦公區是分開的,辦公區壹般不讓進,借機溜到其他辦公室,和其他法官套套近乎,混個臉熟,也讓滾燙的身軀降降溫。 回辦公室路上,接到另壹顧問單位辦公室主任小周的電話,封律師,老板找妳有急事,能不能現在過來?是我的招牌客護,有什麼不能的?掉頭,加速。 下午四點半,離朝九晚五還有半小時下班。在自已的辦公室,開始準備處理案頭工作,手機響起,封律師嗎,下午簽調解協議時妳忘簽送達回證了。我簽了,妳再找找。妳沒簽,這個案子這個月要報結,麻煩現在過來壹下。奶奶的,明明我簽了!邊說,拿起鑰匙,奔下樓。 再次趕回辦公室完成工作,是晚上八點。妻子微信留言,“已和兒子先吃了。送他去補習班,飯菜留在桌上,開車慢點。” 從早上開車出門到晚上回家,十二個小時。這都是工作時間嗎?主動去拜訪客護,也就是喝茶寒喧而已;另壹客護的急事,是到期貨款未收回,拿了合同復印件回來發律師函,其實通電話,發傳真也能辦到。去A區法院簽了五個字;往返B區法院寫了不到二十個字。可是,哪些時間可以省下來,又有哪些時間能說是浪費了? 周五如上所述,周壹至周四也差不離。好友笑我日日為錢而戰,呵呵,無論為何,終日奔波,與時間賽跑,贏了又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