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1/2016 一篇說得很應的文章啊!為甚麼現實就是要那麼殘酷無理?為甚麼人會有這種慣性?為甚麼我知道這個事實卻控制不到自己。妳也一起看看吧: 「千萬不要太愛一個人,不然被他牽着鼻子走,動輒方寸大亂,如被魔杖點中,完完全全不能自已。從此,你就沒有了自己的思想,沒有了自己的喜怒哀樂,你會以他為中心,跟他在一起時,他就是整個世界,不跟他在一起時,世界就是他。 太愛一個人時,會無原則地容忍他,慢慢地他習慣了這種縱容,無視你為他的付出,甚至會覺得你煩,太沒個性,開始輕視,怠慢,不尊重你。 太愛一個人,你無異於一支蠟燭,奮不顧身地燃燒,只為求一時的光與熱。待蠟燭燃盡,你甚麼都沒有了。而對方只是一根手電筒,他可以不斷放入新電池,永遠保持活力。 太愛一個人,他會習慣你對他的好而忘了自己也應該付出,忘了你一樣需要同等的回報,他完全被你寵壞了。不要以為你愛對方十分,對方也會愛你十分,愛是不講理由的,所以很多時候,愛也是不平等的。 不要愛一個人愛得渾然忘卻自我,那樣全身心的愛只應該出現在小說裡,這個社會越來越不歡迎不顧一切的愛,給他呼吸的空間,也給自己留個餘地。飛蛾撲火般的愛情,正在進行時自然覺得壯美,但若它成為過去時,你如何收拾那一地的狼藉?投入那麼多,你能否承受那慘重的損失?」 大致是這樣,不要太愛一個人,矛盾。這就像在說不要太努力讀書,否則只會不合格。雖然愛情是另一回事,可是那實在很難很難去面對這個事實。我很害怕,我不夠愛妳,讓妳覺得我不真心沒誠意,我克制自己的愛,會怕妳一個轉身就離開了。可是。。。越是去愛,就越會命中上述文章所說的情況。過去的經歷,我付出得燃燒自己,換來的就是獨個兒收拾那支離破碎的狼藉。現在的我,好像在走相同的路,我只是一個爛好人,我不希望把自己變成一個沒心沒肺的壞人,可是。。。爛好人的結局就是那麼不堪入目。 越扯越遠了,我就是會這般胡思亂想。我愛上妳,就又再一次走上同樣的路。也許我是在捕捉那些微的希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