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連結:食品 紙袋現時,我公司已進入破產清算程式。我現在很遺憾,不希望管理人繼續清算。法院會支持我撤回破產清算申請的請求嗎?伊迪律師回答首先,中國的《企業破產法》規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之前,申請人可以要求撤回申請。此時,債務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决定是否受理;債權人申請破產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申請有抗告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抗告期滿之日起10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應當指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長的,無論是誰提出,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準予,可以再延長15天。囙此,撤銷破產申請有一個時限,應當在法院受理破產申請之前。然而,第二,在法院裁定接受破產申請後,申請人未能申請撤銷並不意味著破產程式無法撤銷。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破產前,發現債務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條規定的,可以裁定駁回。囙此,建議您向法院提交證據,證明貴公司並非無法償還到期債務,其資產不足以償還所有債務或明顯缺乏償付能力。